為了貫徹惠【2015】26號文件精神,加強消防安全管理,減低南昆山消防隱患,有效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,請各業主根據下文指南進行自查自糾及自行整改。整改時間為2015年3月12日——3月26日。逾期未整改者,南昆山管委會同公安,消防,安監,工商等部門對其進行查處。
一 家庭旅館消防要求
1 兩層以上樓房原則上應配備兩條樓梯,沒有兩條樓梯的,在加建樓梯之前必須購置逃生軟梯。
2 滅火器按50-70㎡/只配置,放于每層樓顯眼的位置;同時每層樓應安裝應急照明燈及安全出口指示牌。
3 每樓層應安裝消防栓和自動灑水系統。
4 客房內應安裝煙霧感應系統,自動灑水系統及配置防毒面具。
5 建筑構件,建筑材料和室內裝修,裝飾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。
二 家庭餐館消防要求
1 滅火器按50-70㎡/只配置,并放于顯眼的地方,廚房必須配備滅火器;煤氣瓶必須分開保管或使用。
2 保證有足夠的逃生通道,并配置應急燈及安全出口指示牌,獨立餐房門窗禁止安裝防盜網。
三 特產店,商鋪的消防要求
1 原則上不能商住合一。
2 必須設置逃生門或逃生窗。
3 必須配置煙霧感應器和滅火器。
說明:建筑面積超300平方米以上(特別500平方米以上)的經營單位應當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要求進行消防設備配置。
各業主在整改過程如遇到困難或反映問題及需要技術指導,請聯系南昆山安監所。
電話:13542746025 13502222138

